最殘酷,最能摧毀人的會否就是戀愛,
一段感情的破滅,一個不能承受的事實,
美麗的憧憬教人陶醉,
與他執手共偕到老,
傾刻間要面對失去所愛,
被迫分離,與最愛的各走各路,
要接受談何容易,
痛不了的痛,
哭不出的哭,
通通都是說不出的感受,
即使你在撕裂地痛哭,
他也不能回來...
真的會瘋的!!
戀愛確是最殘酷,最能摧毀人的!!
呢篇野係 Rebecca send 俾我的
佢 bf 問佢有無試過喎………………….我諗其實每個分過手既人(比人飛果個),都一定能經歷過其中意思…………尤其係曾經深深愛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