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on't drink and blog

先旨聲明,本人不是 Blogger,而自稱呢度叫 Blog 只是因為呢度係 Blogger.com,所以”猛”車邊叫做 Blog,事實上呢度只係本人「精神打飛機」嘅地方。介乎於抒發自己一啲睇法同埋自己做筆記 keep record (例如keep住啲好文) 之間。

近日見到 Twitter 再有人提起,不少 Blogger 其實只係打手,公關 <–> Blogger 之間各取所需,公關俾新料/產品 Blogger,而 Blogger 就唱好產品。

雖然明白無人俾產品試,Blogger 就無野好寫 / 或者到手嘅時候已經變左舊文,不過如果只係為寫而寫,就失去左 Blogger 嘅意義,倒不如去看雜誌吧。

一般黎講寫 Blog 不外乎三種寫法:

  1. 完全照直講,得罪其他人
  2. 完全掩蓋事實,埋沒良心
  3. 優化事件,唔直接講,無講大話之餘亦無講真話,唔會得罪所有人

除左小部份 Blogger 真係黑當白寫外,照我睇其實好多 Blogger 都用第三種方式寫,但說穿了其實都係唱好產品,我相信如果有人睇完篇 Blog 而走去試用 / 真金白銀買,都會覺得「被騙了」的感覺。

網友未必真的會細心咬文嚼字,睇清楚篇 Blog 用語言偽術,「一個大話都無講到」,總之他們覺得你讚好件產品而事實上對件產品感覺差落頗大的話,就會覺得「被騙了」。

其實 Blogger 嘅資產 / 價值在於網民對 Blogger 嘅信任,Blogger 當然可以有自己嘅個人意見 / 睇法 / 偏好,未必需要完全跟足傳媒所謂「公正評論」(當然唔可以太過離譜喇),但如果將唔好寫成好,或者隱惡揚善,好處無限放大,壞處只係一句起兩句止,而目的只係為左保持與公關之間嘅關係,就破壞左網民對 Blogger 嘅信任,最後 Blogger 變成傳媒一樣,無人再信,相信到時亦唔會有公關再搵 Blogger 去吧,最終只是死路一條。

容我最後 Quote 返明報在 11月29日的一篇文章


處理趙連海案的角度與角色

張健波(《明報》總編輯)

刊於《明報》2010年11月29日

【明報專訊】W:

(1)多謝你轉來以下一個故事:

有一個國王,一眼瞎了,一腿瘸了。一天,他懸賞千兩黃金,聘請畫師為他畫像。

第一位畫師揣摩上意,畫了一個不瞎不瘸的國王,結果被殺。

第二位畫師不欲重蹈覆轍,如實地畫了一個獨眼單腿的國王,但同樣被殺。

第三位畫師畫了一幅《國王狩獵圖》──國王到森林狩獵,一腿站在地上,一腿放在樹墩上,隻眼開,隻眼閉,正在舉槍瞄準一隻梅花鹿。

國王對這幅《國王狩獵圖》非常滿意,將千兩黃金賞給畫師。

(2)W,你苦口婆心,批評《明報》處理趙連海的新聞太偏激,(11月23日)不但放在要聞版大做,還撰寫社評〈趙連海案大網垂天,內地法治觸目驚心〉;更組織反動作者程翔,撰寫文章〈從趙案看法律如何為一黨專政服務〉,攻擊內地政府和中國共產黨。你表示自己很愛護明報,故此,以上述故事勸籲明報處理趙連海這一類新聞時,應該向第三位畫師學習──學習他之善取角度;嘅毋須像第一個畫師那樣無中生有,將殘障國王畫成健全人,但也不應像第二個畫師那樣不識抬舉,因為崩口人忌崩口碗。

多謝你的意見和好意,但我不同意你的看法。新聞工作者必須找角度,這是對的;然而,比角度更重要的是角色。我們有責任將事實真相呈現給公眾知道。我們要找角度,但,怎樣的角度才是好角度?我們的準則是:最能讓讀者看清楚事實真相的角度,才是好角度。

第三位畫師的角度雖然巧妙,但對想了解事實真相的讀者來說,卻可能被誤導了,至少是不能一目了然、一望而知國王的兩大特徵(一眼瞎了,一腿瘸了)。這個角度,是政治化妝師的上佳選擇,卻非新聞工作者的首選。

張健波 謹啟

[張健波 [email protected]]